广西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才引进待遇

导语 广西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才引进待遇主要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待遇:(一)博士引进待遇、(二)业务骨干引进待遇、(三)硕士研究生引进待遇、(四)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待遇、(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待遇等可详见正文。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待遇

   (一)博士引进待遇

   1.符合柳州市政府人才引进条件享受相对应的人才补贴政策待遇;

   2.提供事业编制(50岁及以下);

   3.安家费(购房补贴)(学校+医院):60万起;

   4.科研启动费、实验室建设费(学校+医院):10万;

   5.报销到我院参加面试的住宿费、往返交通费;

   6.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就学等问题;

   7.可享受医院提供的为期两年的过渡性住房或过渡性租房补贴;

   8.特殊人才一事一议。

   (二)业务骨干引进待遇

   1.符合医院学科带头人或业务骨干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引进待遇(安家费、过渡性租房补贴、科研启动费)。

   2.提供事业编制(50岁及以下);

   3.报销到我院参加面试的住宿费、往返交通费。

   (三)硕士研究生引进待遇

   1.安家费:5-8万元;

   2.过渡性租房补贴1000元/月,时间为24个月;

   3.科研启动费:5万;

   4.报销到我院参加面试的住宿费、往返交通费。

   (四)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待遇

   1.安家费:8万;

   2.过渡性租房补贴500元/月,时间为12个月;

   以上人才引进待遇,于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后发放。

   (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待遇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到我院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2.对于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本科学历者,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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