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柳江区全面复工通知

导语 2月20日,柳江区发布《关于做好全面复工复产复商工作的通告》,主要针对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卡点工作、文化旅游、村屯(社区)、小区管理、群体性活动等事项。

  通告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企业全面复工复产事项

  企业与属地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复工疫情防控责任书后,即可复工复产,无需办理申请、备案等手续。

  企业同时要做好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要求员工全程佩戴口罩。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上门服务,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工作。

  二、市场监管事项

  (一)市场、超市、宾馆,商铺、饭店以及各餐饮、服务行业恢复正常经营秩序,需做好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要求员工全程佩戴口罩

  保持用餐环境整洁和空气流通,采取有效分流措施避免人员密集,餐馆上座率宜控制在50%以下,就餐人要保持就餐间距,餐具要一人一用一消毒。

  (二)持续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贩卖、加工等行为。

  (三)加大对市场巡查监管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无照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三、交通运输事项

  保障辖区内班线及公共交通、出租车等正常运营,确保交通运输网络畅通,维护客流物流运行秩序。

  每天投入运营的客运车辆一天消毒不少于2次,必须配备消毒液和一个便携式体温测量仪;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

  上车的乘客都必须佩戴口罩,不佩戴口罩一律不允许上车。

  省际、市际的客运班车和客运包车(市内运行,保障员工通勤的包车除外),按照50%的客座率控制乘客人数,并将车厢后两排设置为应急区域,使用简易窗帘(盖布)遮挡,临时隔离出现发热、干呕等症状的旅客。

  四、卡点工作事项

  进出卡点人员管控工作要求:

  (一)从湖北省来或近2周内到过湖北省的人员(含货运车辆人员),在卡点进行体温检测,检测合格后人员需送到定点集中隔离酒店进行医学观察14天;在卡点进行体温检测,检测为发烧,发热人员需在柳江区人民医院进一步隔离观察治疗。

  (二)其余来柳返柳人员(含货运车辆人员)需进行体温检测,检测合格后给予通行,检测为发烧,发热人员需在柳江区人民医院进一步隔离观察治疗。

  五、文化旅游事项

  (一)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农家乐等场所,由各行业主管部门主动上门服务,指导业主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放。

  (二)本行政区域内影院、剧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体育及健身机构,各类图书馆、展览馆等经营单位暂缓复工,恢复营业时间,按上级文件要求执行。

  六、村屯(社区)、小区管理事项

  各村屯(社区)、小区、单位继续对进入人员进行询问、登记、测体温,但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区,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各镇要做好村屯(社区)、小区人员排查工作,并指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七、群体性活动事项

  群体性活动坚持“红事延办、白事从简”原则,继续暂停庆典,集会等群体性活动。

  我区鼓励各类可开放行业积极复工复产复商。同时,各主管部门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指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之前已发布相关规定与本通告相抵触的,以本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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