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柳州人才公寓退租规则一览

导语 柳州市人才公寓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人才公寓,不得转借、转租、闲置,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柳州人才公寓退租规则详情见正文。

  2022柳州人才公寓退租规则一览

  人才公寓的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其租赁合同,必须及时办理退出手续。

  (一)不在本市工作的;

  (二)在本市购房的;

  (三)转租、转借或改变所承租人才公寓用途的;

  (四)破坏或擅自装修所承租人才公寓,拒不恢复原状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闲置人才公寓,或者未按规定交纳租金的。

  监督管理规则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每年对人才公寓承租家庭房产信息及住房保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核查,若发现已购住房和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不符合入住条件的承租人,将及时通知市轨道集团办理退租手续。

  (二)对弄虚作假骗租或转租人才公寓的,解除租赁手续,收回承租住房,并参照当时同类地段租赁住房租金的4倍标准追缴房屋使用期间的租金。

  (三)申请人以隐瞒或者虚报学历、住房等情况的方式弄虚作假提出申请,获得人才公寓使用权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申请单位为非本单位员工申请人才公寓的,在未来3个年度内不再受理该单位为其员工提出的申请,并对该单位实施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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