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导语 为实现人才总量突破百万目标,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引进培养一大批优秀人才在柳创新创业,实现人才“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以人才结构优化助推柳州经济提质增效、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柳州实施人才分类认定和奖励补贴政策。

  柳州人才购房补贴信息如下:

  (一)申报流程:

  1.申请人填写《柳州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用人单位初审;用人单位初审同意后盖章确认,填写《柳州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情况汇总表》和《审核材料情况说明》,并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填写《公示情况说明》。

  2.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性质,按以下途径报送相关材料:

  (1)上汽通用五菱公司、柳工集团(含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柳钢集团(含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柳汽、广西汽车集团(含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鱼峰集团(含广西鱼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科技大学将申报材料送至市一站式中心,由市一站式中心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市属九大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市国资委;

  (3)市本级事业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主管部门;

  (4)除上述单位外,其他单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后送至所在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各主管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人员材料审核后,填写《柳州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情况汇总表》和《审核材料情况说明》,送至市一站式中心(无需报送申报材料),由市一站式中心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二)材料要求:

  1.《柳州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1份;

  2.《柳州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情况汇总表》1份;

  3.《审核材料情况说明》1份;

  4.《公示情况说明》1份;

  5.购房合同1份,只需提供以下页面:(1)房屋基本信息页面(含房屋位置、售买人、房屋价钱等信息的相关页面)、(2)签字捺印页面;无购房合同的,提供房产证1份;

  6.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的《柳州市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各1份。

  (三)时限要求和其他:

  1.申报时限:本补助每季度办理一次,用人单位应于每年1月15日、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对应部门,逾期不报的,本季度不予审核,顺延至下一季度。

  2.办结时限:各主管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于每季度15日后7个工作日内将申报人员名单送至市一站式中心,由市一站式中心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收到名单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手续,按资金拨付程序办理。

  3.夫妻双方凭借同一套房申请购房补贴的,所购住房需同时登记双方姓名,且双方申请的补贴合计不得超过购房款总价。

  4.用来申请购房补贴的房产必须是申请人在柳的唯一家庭住房,申请人必须在购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上登记本人姓名,否则不得申请。

  5.购房时间无限制。

  6.继承、由他人赠予的家庭唯一住房也可申请补贴。

  (四)补贴发放:

  1.审核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申报途径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对应部门;各部门将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人账户。

  2.自发生劳动关系之日起,申请人在服务期内调离柳州的,按比例退回购房补贴(以月为单位计算)。

  3.已申领过人才租房补贴的,申请购房补贴时需扣除已发放的租房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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