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限制进入公共场所规定

导语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我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构建免疫屏障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详情见正文。

  8月10日起,除有禁忌症外,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者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全市医疗机构住院部(住院患者除外)、养老院、监管场所(除被监管人员外)等疫情防控重点公共场所。进入中小学校(含中职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育机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建筑工地等封闭公共活动场所人员原则上必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提示:

  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景区景点、养老院、学校、宾馆酒店、商超、银行、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娱乐场所及各类办事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全面实行“二码联查”。请未接种的群众尽快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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