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生育保险范围及标准

导语 生育津贴待遇包括女职工生育津贴和男职工护理假津贴。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中支付。

  一、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包含下列费用:

  (一)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

  (二)男职工未就业(无业或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

  (三)女职工流产、引产费用。

  (四)女职工放环、取环费用。

  (五)职工绝育、复通费用。

  详情请参考《柳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

  生育医疗费用标准:

  

  二、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 ÷ 30天 × 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发。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职工分娩前所在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发。

  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一次性拨付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按女职工本人原工资标准发放。生育津贴标准低于职工本人实际工资标准的,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补齐,确保产假期间工资待遇不降低;生育津贴标准高于职工本人实际工资标准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调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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