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公证处证明法律事实类如何收费
导语 柳州公证处证明法律事实类分为1.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2.证明离婚、抚养、赡养、监护、劳动(劳务)、寄养、遗赠抚养、解除收养关系、出国留学等协议;3.证明遗嘱;4.证明自然人委托、声明、保证、承诺等单方法律行为等,收费标准可详见正文。
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收费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
证明不涉及居民房产部分的,按受益额分段累加计收(最高费用不得超过10万元):
(1)受益额20万元(含)及以下部分,收取1.0%;
(2)2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收取0.8%;
(3)5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收取0.6%;
(4)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收取0.4%;
(5)1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1%。
注意:
按比例每件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证明涉及居民房产部分的,可按受益房产价值或者房产面积从低计收(单套居民房产收取的公证服务费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万元)。
A.按受益房产价值分段累加计收:
(1)受益额50万元(含)以下,收取0.5%;
(2)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部分,收取0.4%;
(3)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含)部分,收取0.3%;
(4)2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含)部分,收取0.2%;
(5)300万元以上,收取0.1%。
B.按房产面积计收:
每平方米40元,农村农民自有住房每平方米不超过20元。(尾数部分,不足一平方米按一平方米计算)。公证机构办理房产的继承、遗赠、赠与公证,应当选择按房产价值或者房产面积计算较低的作为计价标准并予以公示。
注意: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2.证明离婚、抚养、赡养、监护、劳动(劳务)、寄养、遗赠抚养、解除收养关系、出国留学等协议
(1)证明离婚、抚养、赡养、监护、劳动(劳务)、寄养、解除收养关系、出国留学等协议,300元/件;
(2)证明遗赠扶养协议,按第1项“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标准收费。
3.证明遗嘱
500元/件
4.证明自然人委托、声明、保证、承诺等单方法律行为
200元/件
注意: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
5.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住所地(居住地)、学历、学位、经历、职务(职称)、资格、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婚姻状况、亲属关系、财产权、收入状况、纳税状况、选票、指纹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150元/件
6.证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收养关系、票据拒绝、查无档案记载、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等
300元/件
7.证明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按债务总额分段累加计收(最高费用不得超过10万元):
(1)债务额100万元(含)以下,收取0.15%,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2)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部分,收取0.1%;
(3)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部分,收取0.06%;
(4)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0.03%;
(5)5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6)另需出具执行证书的,减半收取,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