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对象及标准
导语 补贴对象:全职新引进至以下单位的人才:柳州市本级、五城区及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更多单位及补贴标准可详见正文。
补贴对象:
全职新引进至以下单位的人才:
▪ 柳州市本级、五城区及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广西科技大学、上汽通用五菱公司、柳工集团、柳钢集团、东风柳汽、广西汽车集团、鱼峰集团,以及上述单位在柳登记注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下属子公司。
补贴标准:
博士每人每年2.4万元,经认定为我市F类人才的硕士每人每年1.8万元,经认定为我市G类人才的本科生每人每年1.2万元,补贴期限2年(引进企业工作的理工科博士、硕士、本科生补贴期限3年)。
青年人才生活补贴从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企业的以首次在柳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间为准,事业单位的以首次在柳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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