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柔性引才补贴政策最新(持续更新)

导语 现最新的柔性引才补贴政策为2022年12月22日发布的《柳州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详情请看下文:

  柳州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2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州市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柳州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集聚更大力度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柳发〔2022〕7号),持续优化引才机制,鼓励和支持我市用人单位柔性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柔性引才,是指我市用人单位在不改变市外人才与所属单位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原则,通过短期兼职、项目指导等多种形式,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来柳开展科技讲座、难题攻关、项目合作、技术咨询等短期服务的一种引才机制。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用人单位为我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重点为中小企业)。

  第三条:柔性引才对象:围绕我市“5+5”产业需求,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柔性引进领军人才、博士、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具有一定影响力、知名度的高层次人才,并符合《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标准》E类(含E类)以上人才标准。

  第四条:柔性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忠于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能够满足我市用人单位需要;

  (三)身体健康,具备开展智力服务所需的时间和精力;

  (四)柔性引才单位与人才全职工作单位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五)自愿接受聘请;

  (六)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引进的情形。

  第五条:柔性引进人才可采取以下方式:

  (一)顾问指导。聘请市外人才担任我市用人单位顾问或给予业务指导,提供战略咨询、技术指导、业务拓展及其他相关方面智力支持。

  (二)短期兼职。聘请市外人才在我市用人单位短期兼职,担任“名誉副校长”、“名誉副院长”、“科技副总”等,为用人单位在科学研究、课题攻关、技术推广、工艺改造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持。

  (三)项目合作。鼓励企事业单位采取揭榜挂帅、聘请和邀请国内高层次专家人才来柳指导学科建设,培养人才团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开发,解决关键技术难题。

  第六条:柔性引才补贴。

  (一)按照“双百人才工程”对专家进行补贴。

  1.专家咨询费标准:两院院士2万元、其他专家5000元

  2.申报程序:

  (1)用人单位申报需求项目。用人单位每年12月向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提交次年的《柳州市“双百人才工程”柔性引才需求项目申报表》、《柳州市“双百人才工程”柔性引才专家推荐表》(仅推荐专家库以外的新专家时需提供)及相关申请材料。市人才中心初审后,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定。

  (2)通过审定的项目可在每年10月31日前邀请专家来柳开展工作。市人才中心按规定发放专家咨询费并报销专家来柳的交通、食宿费用(每年报销每位专家来柳的交通、食宿费用不超过3次,超出部分由引才单位自行承担)。

  (二)对企事业单位柔性引才补贴。

  1.补贴标准。对企事业单位聘请的高层次人才担任技术顾问、特聘专家或项目负责人,每年按照两院院士2万元、其他专家1万元给予企事业单位柔性引才补贴,总金额每年不超过10万元。

  2.申报。由企事业单位每年12月向市人才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柳州市柔性引进人才奖励补贴申请表》;

  (2)本单位柔性引才工作年度自评报告;

  (3)本单位本年度引进人才身份有效证明(包括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

  (4)每年实际在我市工作天数累计不少于30天或来柳服务不少于3次(如签订有工作协议、项目合作协议的,需提供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的工作协议,协议中须明确服务起止时间);

  (5)劳动报酬证明。

  市人才中心接到用人单位申报年度引才奖励补贴材料后进行初审,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初审意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成考核小组,对用人单位本年度开展柔性引才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效益进行考核评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市人才中心按规定发放相关补贴。

  (三)柔性引才补贴所需经费从我市人才集聚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七条:柔性引才管理及考核。

  (一)用人单位在开展柔性引才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人才签订工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包括:

  1.双方合作内容、预期效益目标;

  2.柔性引才的方式、工作时长、相关待遇;

  3.双方合作涉及的知识产权和保密等事宜;

  4.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严禁签订虚假工作协议、谎报引进人才资质等形式套取补贴资金,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将追回补贴资金,不再受理该用人单位柔性引才补贴申请。对拒不返还资金或骗取资金数额巨大的,依法追究用人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三)设置特设岗位支持。柔性引进人才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我市参加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外市取得的职称和职业资格与我市同类人员同等对待。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单位可以使用特设岗位进行聘用。

  第八条:符合条件的柔性引进人才可申请租用我市人才公寓,可在机场、火车站出行时享受绿色通道等专属服务。

  第九条: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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