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导语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补助。女职工顺产生育的,补助3000元,难产生育或多胞胎生育的,补助4000元;女职工流产、引产费用补助。女职工怀孕后不满四个月自然流产或人工流产(引产),补助800元/次等可详见正文。

  (一)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补助。女职工顺产生育的,补助3000元难产生育或多胞胎生育的补助4000元

  (二)女职工流产、引产费用补助。女职工怀孕后不满四个月自然流产或人工流产(引产),补助800元/次。孕期满四个月不满七个月引产的,补助1500元/次。孕期满七个月以上的,按顺产待遇补助3000元/次

  (三)女职工放环、取环补贴。女职工产后一年内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绝经后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补助200元(放或取均限支付一次)。因采取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长效避孕措施失败,进行再次放置宫内节育器的,按女职工产后一年内放置宫内节育器标准,补助200元(限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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