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气象局招聘鼓励待遇
导语 广西气象局为鼓励广大人才应聘,有一系列鼓励措施,诸多方面有安家费、人才生活补贴、西部奖学金、住房、路费等可详见正文。
鼓励措施
(一)安家费。新招聘的应届博士生,到广西气象部门工作,给予发放一次性安家费6万元。
(二)人才生活补贴。新招聘的应届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2000元的人才生活补贴,总计可发放14.4万元,在工作6年内发放;新招聘到市(除南宁市)、县气象部门的应届硕士研究生,每月发放1000元的人才生活补贴,总计可发放7.2万元,在工作6年内发放;新招聘到县级气象部门的气象类应届本科生,每月发放500元的人才生活补贴,总计可发放3万元,在工作5年内发放。
(三)西部奖学金。按照《吸引毕业生到气象部门西部艰苦边远台站就业实施办法(试行)》(中气科发[2001]17号)的规定,新招聘到西部艰苦边远台站的应届毕业生,给予2万元奖励。
(四)住房。新招聘的应届博士生,在未购买政策性住房前提供50平方米以上的单位周转房租住;新招聘到驻南宁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如在南宁未有住房的,提供5年单位周转房租住。
(五)路费。广西区气象局给予南宁外参加面试的毕业生报销到南宁的单程路费,如果双方达成就业协议,毕业生按协议到广西气象部门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在毕业生报到时给予报销到南宁面试的返程路费及从学校或从家到单位报到的单程路费。报销路费标准为:火车硬卧、动车或汽车,如乘坐飞机,请带上行程单,届时按火车硬卧或动车票价报销路费。需报销路费的人员请在面试当天报到时或体检当天,将车票或行程单带来办理报销,过期不再办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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